第9章
然而也有人认为鸡尾酒的发源地是美国,并且直接得名于漂亮的鸡尾羽毛。据说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,有一个姓弗拉纳根的爱尔兰移民开了一家酒店,卖一种叫“布雷塞尔”的混合酒来庆祝美洲第一个共和国的成立。他美丽的妻子贝特西在给客人端上这种酒时,总是用一种漂亮的鸡尾羽毛来做酒杯的装饰,客人在喝酒时还可取下羽毛将酒调匀。此后,大家不再称这种酒为“布雷塞尔”,而改叫鸡尾酒了。虽然关于鸡尾酒名称来历的各种说法之准确性均未得到证实,不过把几种酒混合在一起的饮酒艺术,远在古罗马帝国时代就已经相当普及了。行家们认为,它之所以在19世纪下半叶才获得充分发展,是因为人造冰的出现。
尽管这种混合饮料具有协调不同香型、降低酒性烈度以及可以根据各人口味调整配料比例等多种好处,但是我们从上述两个关于鸡尾酒得名的传说中可以看出,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它还是下层社会饮酒者的专利,且主要流行于北美。20世纪起,鸡尾酒连同它那奇妙的名称一起开始流行,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们给它下的定义属于饮料,于是它开始受到士兵和军官们的普遍欢迎,还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向着整个西方世界传播,美国和其他国家在战后实行的禁酒令对于它的畅销也起了促进作用,并最终为上流社会所接受。随着鸡尾酒走红,鸡尾酒会也流行起来,包括进入外交领域。在鸡尾酒会上,主要以鸡尾酒和其他饮料招待宾客,另外备有小吃。不设座位是这种酒会的特点之一,大家都站着,可自由来回走动,与其他人无拘无束地交谈。饮料和小吃一般都由服务员端到客人面前任其自选,也可以自己去专用的台子自取。
人们从什么时候开始食用冰淇淋?公元1295年的夏天,3个“少小离家老大回”的威尼斯商人在这个风光优美的水上城市造成轰动效应:他们到过神秘而富饶的中国,穿着华贵的东方服装,带着光彩夺目的珍珠宝石,简直像神话中人物一样。
冰激凌这3个人,就是曾旅居中国元朝达17年之久的国际知名旅行家马可·波罗及其父亲与叔叔。回到阔别20余年的威尼斯后,被称作“百万家产的马可”的他,每天要接待络绎不绝的来访者,给他们讲述在中国的见闻。后来,这些神奇的描述被写成一本传遍欧洲的名著——《马可·波罗游记》,此书激起了欧洲人对东方文明的热切向往。不过,首沾其惠的是威尼斯的老乡们,当大伙儿都因暑气薰蒸而感到炽燥时,马可给他们端出了一种用天然冰块和果汁拌成的点心,看上去似晶莹的珍珠粉,吃进嘴里爽甜可口,凉人心脾。在客人们一片啧啧称赞声中,马可微笑着告诉他们:这只不过是难以计数的中国夏令冰冻饮食之一。很快,意大利厨师从马可手中学会了制作这种点心的技术,并使它成为食谱上的名贵之物。其后,它的品种和名目愈益丰富,上入宫廷,下行民间,风行世界至今。这就是人人喜欢的冰淇淋。
远在西周时代,我们的祖先就懂得了深井岩洞可以贮冰的道理。周成王时,贮冰纳入国家事业。随着贮冰技术的提高和贮量的日益增加,到两宋时代,夏日之冰已从贵重之物变成普通的东西,各种冰制冷饮盛行民间,比较多的是冰冻果汁、果浆和果膏等,也有添入奶酪的。特别是元朝时蒙古族人的饮食习惯传入中原后,冰冻奶制品的制作趋于兴盛,类似今天冰淇淋的食品遂成为夏季最受欢迎的时令风味。马可·波罗将它带回意大利后,它又以该国为第二故乡,在西方世界获得了新的发展。首先使法国皇帝品尝到冰淇淋美味的,是随佛罗伦萨公主卡特琳嫁往巴黎的意大利名厨师鲍他伦第。在以后的一段时间内,冰淇淋只供王亲贵族享受,宫廷厨师宣誓对冰淇淋的制作方法保密,泄露秘密将被依法判处死刑。而同一时期的北京、杭州、南京等各大城市,只要有钱,类似的食品到处可以购买。1670年,一个叫佛朗西斯科的意大利西西里人在巴黎开了一家冰淇淋铺子,生意兴隆。几年后,这种铺子在巴黎已有250处,从此,做冰淇淋已不是什么秘密了。依循它在故乡的制作方法,直到19世纪末冷冻机器发明以前,冰淇淋一概都用冬天贮存的天然冰块做成,因此嚼起来清脆发响。
苏打冰淇淋出现在1874年,蛋卷冰淇淋出现在1904年。直接由冷冻机中取出供应而毋需冻硬的所谓冰淇淋软吃法,从问世到现在,不过60年时间,这台机器是一个名叫汤姆·卡维尔的希腊移民在美国的一个汽车修理铺中摆弄成功的。卡维尔现在已成为美国的冰淇淋大王,分号遍布各地。为什么欧美人爱嚼口香糖?
美国纽约市的地下铁道以脏乱而闻名于世。
在这个地下铁道部门的雇员中,有一位专职在中心站台上清除口香糖残胶的职工。这个工作虽然奇特,但并不轻松,他每天要清除7磅左右的残胶,周末更高达14磅。欧美很多商业、公交部门也都有类似的专职员工。口香糖,有时译作胶姆糖,在中国一般称泡泡糖,供小朋友咀嚼吹泡泡玩。而欧美国家,尤其是美国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咀嚼口香糖。在体育比赛中,观众、运动员都是嘴巴不停,大嚼口香糖。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上,美国摔跤运动员罗伊克尔·法里纳怎么也不能使体重符合级别,只有当他吐出嘴里的口香糖时,超重的指示灯才熄灭了。人类在平时咀嚼一些东西,以消除孤独感、锻炼咀嚼功能、健齿保腭、解除紧张、发泄恼怒,这种咀嚼习俗由来已久。东南亚以及我国岭南一带的人民,自古就喜欢咀嚼槟榔,他们这一做法还有特别的作用。这些民族以牙齿黑亮为美,而长期咀嚼槟榔能使牙齿染成黑色。欧洲人很早就喜欢咀嚼石蜡。但专供咀嚼的口香糖却是近代的产物,嚼口香糖的习俗也仅一百多年。1836年发生的美国与墨西哥的战争中,有一个墨西哥将军在贾森托战役中被俘。战后这位将军凭被俘时与美国人的交情,转行搞起了商业。他发现墨西哥的印地安人喜欢咀嚼一种人心果树流出的树胶,他就将树胶带到美国,试图用以代替橡胶,可惜未获成功。他的合伙人美国人托马斯·亚当斯将这种树胶搓成小球,在药店寄售,供人咀嚼,卖1便士1块,不料销路很好。于是亚当斯就为这种树胶球起名:亚当斯的纽约橡皮糖——又响又绵。现代胶姆糖就这样产生了。